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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东江纵队北撤的谈判斗争
字缩小 】 【 字放大发布时间: 2015-08-28 浏览次数: 1002 次 来源:《东江纵队志》
 

四、东江纵队北撤的谈判斗争

1010日终于签订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

    我党在不损害人民根本利益前提下作了必要的让步,同意将我党领导下的广东、广西、浙江、苏南、皖中、皖南、湖北、湖南、河南(豫北不在内)八个解放区让出,撤到陇海铁路以北去。东江纵队北撤山东的问题就是由此而来。

于是194615日被迫接受无条件停火的建议,110日双方对所属部队下达停战令,并组成由共产党、国民党、美国三方代表组成的三人委员会。我方是周恩来同志,国民党是张治中上将,美国是特使马歇尔。为了监督停火,又在北平成立“北平军调处执行部”,我方代表是叶剑英。并组建了八个小组乘飞机分赴华北、华东、华南实施监督和调解。派到广东来的是第八执行小组,我方代表是方方少将,国民党代表是黄维勤少校,美方代表是米勒上校。米勒兼任第八执行小组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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