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专题搜索
请输入查询的字符串:

标题查询 内容查询
热点专题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抗战胜利70周年 >> 抗战历史 >> 文献史料 >> 浏览详细内容
二十一条
字缩小 】 【 字放大发布时间: 2012-05-30 浏览次数: 907 次 来源: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帝国主义企图乘英、美无暇东顾之机,取得独霸中国的地位。19151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向袁世凯当面提出此条款。共分五号二十一条,主要内容为:承认日本享有德国在中国山东的一切权利,并加以扩大;将旅大及南满、安奉两路租期延长至九十九年,承认日本在南满、东蒙享有优越地位及特殊权利;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附近矿,包括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中国沿海港湾、岛屿不让与或租与他国;中国政府须聘用日人任政治、财政、军事顾问,中国警政及半数兵工厂由中日合办,给日本以鄂、赣、粤间铁路筑造权及福建铁路、矿山、筑港、造船的投资优先权。袁世凯为取得日本对其复辟帝制的支持,特派外交总长陆徵祥、次长曹汝霖与日公使秘密谈判。日本一面在谈判桌上威胁利诱,一面以天津换防为名,增兵山东、东北、天津等地进行武力威胁。57日,日方提出最后通牒,限四十八小时答复。9日,袁除对第五号条款声明“容日协商”外,公然接受其余的全部要求,并于25日由陆徵祥与日置益通过逐条签字和换文的形式确定下来。后由于全国人民强烈反对,日本侵略者的企图未能实现。

 

第一号

 

第一款中国政府允诺,日后日本国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利、利益让与等项处分,概行承认。

 

第二款中国政府允诺,凡山东省内并其沿海一带土地及各岛屿,无论何项名目,概不让与或租与别国。

 

第三款中国政府允准,日本国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路线之铁路。

 

第四款中国政府允诺,为外国人居住贸易起见,从速自开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埠;其应开地方另行协定。

 

第二号

 

第一款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第二款日本国臣民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为盖造商工业应用之房厂,或为耕作,可得其需要土地之租借权或所有权。

 

第三款日本国臣民得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等各项生意。

 

第四款中国政府允将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矿开采权,许与日本国臣民。至于拟开各矿,另行商订。

 

第五款中国政府应允,关于左开各项,先经日本国政府同意而后办理:

 

一、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允准他国人建造铁路,或为建造铁路向他国借用款项之时。

 

二、将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项税课作抵,由他国借款之时。

 

第六款中国政府允诺,如中国政府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国政府商议。

 

第七款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管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国政府,其年限自本约画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期。

 

第三号

 

第一款两缔约国互相约定,俟将来相当机会,将汉冶萍公司作为两国合办事业;并允如未经日本国政府之同意,所有属于该公司一切权利产业,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亦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

 

第二款中国政府允准,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各矿之附近矿山,如未经该公司同意,一概不准该公司以外之人开采;并允此外凡欲措办无论直接间接对该公司恐有影响之举,必须先经该公司同意。

 

第四号

 

中国政府允准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一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第五号

 

第一款在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日本人,充为政治财政军事等各顾问。

 

第二款所有中国内地所设日本病院、寺院、学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权。

 

第三款向来日中两国,屡起警察案件,以致酿成[车谬][车曷]之事不少,因此须将必要地方之警察,作为日中合办,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署,须聘用多数日本人,以资一面筹划改良中国警察机关。

 

第四款中国向日本采办一定数量之军械(譬如在中国政府所需军械之半数以上),或在中国设立中日合办之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并采买日本材料。

 

第五款中国允将接连武昌与九江、南昌路线之铁路,及南昌、杭州,南昌、潮州各路线铁路之建造权许与日本国。

 

   第六款在福建省内筹办铁路,矿山及整顿海口,(船厂在内)如需外国资本之时,先向日本国协议。

 

第七款中国允认日本国人在中国有布教之权。

 

分享到:
文章关键词: 文献史料 相关阅读
  • 对不起,暂时没有符合条件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