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4月3日)
中国国民党领导全国从事于抗战建国之大业,欲求抗战必胜,建国必成,固有赖于本党同志之努力,尤须全国人民戮力同心,共同担负。因此,本党有请求全国人民捐弃成见,破除畛域,集中意志,统一行动之必要。特于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制定外交、军事、政治、经济、民众、教育各纲领,议决公布,使全国力量得以集中团结,而实现总动员之效能。其纲领如左,
甲、总 则
(一)确定三民主义暨总理遗教,为一般抗战行动及建国之最高准绳。(二)全国抗战力量,应在本党及蒋委员长领导之下,集中全力,奋励迈进。
乙、外 交
(三)本独立自主之精神,联合世界上同情于我之国家及民族,为世界之和平与正义,共同奋斗。(四)对于国际和平机构及保障国际和平之公约,尽力维护,并充实其权威。(五)联合一切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之势力,制止日本侵略,树立并保障东亚之永久和平。(六)对于世界各国现存之友谊,当益求增进,以扩大对我之同情。(七)否认及取消日本在中国领土内以武力造成之一切伪政治组织,及其对内对外之行为。
丙、军 事
(八)加紧军队之政治训练,使全国官兵明了抗战建国之意义,一致为国效命。(九)训练全国壮丁,充实民众武力,补充抗战部队。对于华侨回国效力疆场者,则按照其技能,施行特殊训练,使之保卫祖国。(十)指导及援助各地武装人民,在各战区司令长官指挥之下,与正式军队配合作战,以充分发挥保卫乡土、捍御外侮之效能,并在敌人后方发动普遍的游击战,以破坏及牵制敌人之兵力。(十一)抚慰伤亡官兵,安置残废,并优待抗战人员之家属,以增高士气而为全国动员之鼓励。
丁、政 治
(十二)组织国民参政机关,团结全国力量,集中全国之思虑与识见,以利国策之决定与推行。(十三)实行以县为单位,改善并健全民众之自卫组织,施以训练,加强其能力,并加速完成地方自治条件,以巩固抗战中之政治的社会的基础,并为宪法实施之准备。(十四)改善各级政治机构,使之简单化、合理化,并增高行政效率,以适合战时需要。(十五)整饬纲纪,责成各级官吏忠勇奋斗、为国牺牲,并严守纪律、服从命令、为民众倡导。其有不忠职守,贻误抗战者,以军法处治。(十六)严惩贪官污吏,并没收其财产。
戊、经 济
(十七)经济建设,以军事为中心,同时注意改善人民生活。本此目的,以实行计划经济,奖励海内外人民投资,扩大战时生产。(十八)以全力发展农村经济,奖励合作,调节粮食,并开垦荒地,疏通水利。(十九)开发矿产,树立重工业的基础,鼓励轻工业的经营,并发展各地之手工业。(二十)推行战时税制,彻底改革财务行政。(二十一)统制银行业务,从而调整工商业之活动。(二十二)巩固法币,统制外汇,管理进出口货,以安定金融。(二十三)整理交通系统,举办水陆空联运;增筑铁路、公路,加辟航线。(二十四)严禁奸商垄断居奇、投机操纵,实施物品平价制度。
己、民众运动
(二十五)发动全国民众,组织农工商学各职业团体,改善而充实之,使有钱者出钱,有力者出力,为争取民族生存之抗战而动员。(二十六)在抗战期间,于不违反三民主义最高原则及法令范围内,对于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当予以合法之充分保障。(二十七)救济战区难民及失业民众,施以组织及训练,以加强抗战力量。(二十八)加强民众之国家意识,使能辅助政府肃清反动,对于汉奸严行惩办,并依法没收其财产。
庚、教 育
(二十九)改订教育制度及教材,推行战时教程。注重于国民道德之修养,提高科学的研究与扩充其设备。(三十)训练各种专门技术人员,与以适当之分配,以应抗战需要。(三十一)训练青年,俾能服务于战区及农村。(三十二)训练妇女,俾能服务于社会事业,以增加抗战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