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野寺利孝,1941年生,1965年中央大学法学部毕业,曾任日本青年律师协会干事长、会长、日本民主律师协会干事长,现任中国人战争受害赔偿诉讼日本律师辩护团干事长。本报记者不久前就中国劳工战争受害赔偿问题采访了小野寺利孝先生。
辩护心情复杂痛苦 我甚至厌恶自己是日本人。
《参考消息》:您帮中国战争受害者打官司竭尽全力,是什么原因让您这样做呢?
小野寺利孝:我从1994年到现在,40多次去中国,目的是搜集中国人战争受害者赔偿诉讼的材料,为胜诉创造条件。其间当然要与战争受害者接触,和中国律师、各种团体的社会活动家交流的机会也很多,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奋斗,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互相信任的友情。
目前,在日本进行的中国人战争受害赔偿诉讼案中,我所在的律师辩护团负责16件,常任辩护律师达80人左右,一个诉讼案有几人到数十人负责,我们不仅是尽义务,而且还要为打官司出钱。
作为中国司法制度律师调查团的成员,我第一次到中国访问时,在南京参观了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这个纪念馆是对中国人特别是青少年进行历史教育的基地,与日本广岛、长崎的原子弹轰炸纪念馆相比照,我认识到认定加害和被害历史事实的重要性。
到上个世纪90年代,中国的战争受害者打破沉默,开始要求日本政府谢罪、赔偿,1992年至1993年通过大使馆向日本政府提出记载受害事实和要求的诉讼状,然而,日本政府对此置之不理,于是他们决定在日本提出要求谢罪、赔偿的诉讼,并寻求日本律师支援。
当时,我是日本民主律师协会的干事长,该组织是和平、民主和人权组织,我为自己对日军犯下的人权侵害事件的无知,对受害者提出受害事实的无知感到羞愧。两个月后,我和律师朋友一起第二次访问中国,和要求日本政府谢罪赔偿的战争受害者第一次接触,详细听取了平顶山惨案幸存者、掳掠劳工、强制劳动的受害者和三光政策幸存者的控诉。我过去曾读过本多胜一的《中国之旅》,从书本上知道一些事情,然而,与亲耳听到受害者对日军野蛮罪行的控诉感觉完全不同,不知有多少次都不忍听下去。
在日本我多次听过公害事件受害者的诉说,给我很大的冲击,但在中国的体验则性质完全不同。日本国内的人权侵害事件,我对加害者只有愤怒;而对中国受害者的了解加深之后,我对加害者不仅是感到愤怒,还感到无法用语言表达的痛心和悲哀。加害者是日本和日本人,给受害者造成的伤害不是暂时的,而是令受害人及家庭一生不幸,伤痕到现在也没有愈合。加害者日本和日本人根本不谢罪,没有赔偿,受害者的精神痛苦不能消除,正义也没有得到伸张。因此,我甚至厌恶自己是日本人。
当年只是14岁或16岁的慰安妇,现在仍过着极度贫困的生活,由于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过了半个多世纪,当时的恐怖和痛苦仍然记忆犹新。被掳掠的劳工当年像奴隶一样被强制劳动,回国后因曾从事支持侵略者的军工生产,在文化大革命中又被揪斗,这些人在死之前至少希望日本政府和企业能够谢罪。日本拒不承认战争责任,不倾听这些受害者的声音,不能真诚地对待他们的要求,这种态度让幸存者们更加愤怒和痛苦。
第二次访问中国,受害者要求我为他们辩护,当时的心情复杂而痛苦。这种官司是超难度的,然而作为一个日本律师,必须作出决断,对我来说有两种选择:要么接受战争受害者的要求,为改变到目前为止拒绝承认战争责任的日本的现状而战斗,要么支持不承认战争责任的日本,拒绝受害者的要求。我之所以选择了前者,是因为我了解受害者的想法,日本和日本人只有对受害者负起责任,才能赢得中国和亚洲各国人民的信任,以相互信任为基础,日中两国才能确立真正友好、和平的关系。正因为如此,我想一生为此而战。并非我和我的律师同伴面临这两种选择,现在支持中国人战争受害赔偿诉讼的斗争已经成为市民运动在全国展开,每一个参加的市民都作出了同样的选择。
弄清日本的战争责任 沉重打击右翼势力
《参考消息》:到目前为止,中国战争受害者赔偿诉讼案最大的成果是什么?
小野寺利孝:中国人战争受害赔偿诉讼以“日中15年战争”期间大日本帝国的战争犯罪和反人道罪行的典型事件为对象。通过这些事件的审判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日本国民的历史认识问题,另一个是日本与这些战争受害者和中国实现真正的“历史和解”。这两个问题都与战争责任有关,主要是要弄清日本的战争责任。国际社会追究战争责任是要战后生活的日本人真诚地接受战争受害者要求,面向未来确立日中和平友好,构筑相互信赖的关系。日本和日本人应该对历史负责任,在此基础上面向未来,这也是当代日本人肩负的历史使命。
战争受害者最大的目的,首先是在审判中弄清受害和日本加害的事实。因此,他们作为原告站在法庭上对自己体验过的事实作证。我们辩护团在熟悉各种事件背景的同时,为弄清每个事件的大体情况搜集资料,向法院提出材料,或者根据历史学者的研究成果提出意见书,然后寻问证人,用事实揭开真相。
在历时8年的法庭斗争中,日本法官在判决中对“731部队的人体实验和杀戮”、“南京大屠杀和强奸”、“无差别轰炸和对市民的杀戮”、“山西慰安妇事件”、“刘连仁被掳掠做劳工、强制劳动事件”、“日本冶金大江山矿业所强征、强制劳动事件”、“平顶山居民集体虐杀事件”、“废弃毒气弹事件”等均承认了犯罪事实。
这在审判史上是划时代的成果,同时对日本形成正确的历史认识也是一大贡献。特别是在判决中从受害者立场出发根据受害事实对加害事实给予认定,是对日本学校进行历史教育的好教材。近年来,日本右翼篡改和歪曲历史的潮流在日益强大,这些判决记录了战争罪行,对日本右翼势力是沉重的打击。
实现“历史和解”是当务之急
《参考消息》:您帮助受害的中国人打官司最终目的是什么?
小野寺利孝:原告战争受害者们在法庭抗争,不仅是为自己的利益,还代表了同样受害的同胞,正因为如此,最重要的是日本政府应该对包括原告在内的全体受害者谢罪,然后,根据谢罪的事实进行切实的赔偿,并汲取历史教训,采取相应的措施。我们要求日本政府答应这种要求,目的是与中国实现“历史和解”。
我们的国家和很多日本人缺乏日本和中国实现“历史和解”的意识,在诉讼过程中我们了解了这一点。本来这种历史和解在日中两国邦交正常化以后,就应该成为两国政治家首先解决的课题,然而,在1972年日中联合声明中,中国放弃了战争赔偿,因此,日本对战争受害者的存在和事实视而不见,对本来应负的战争责任采取了完全回避的态度。
日本政府如此卑劣地否认自己的战争责任,使战争受害者和大多数中国人对日本和日本人感到强烈的不信任。
战争受害者因高龄化不断去世,剩下的时间越来越少,因此,日本国民尽快形成“历史和解”意识是当务之急。